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
关于印发《2017年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活动实施方案》
的通知
各科室处(局)、所、中心:
现将《2017年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活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
2016年2月7日
2017年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活动实施方案
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宣传部、区教委、区科委、区农委、区司法局、区文化委、区卫计委、团区委、区妇联、区科协《关于2017年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我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,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、人民调解、法律援助、律师公证、法律服务工作等职能优势,扎实开展法律下乡活动活动,现将我局开展法律下乡活动具体安排如下。
一、工作目标
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,按照《关于2017年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做好法治宣传教育、人民调解、法律援助、律师公证、法律服务工作等工作,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,提高市民法律素质,助推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的顺利实施。
二、组织机构
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,成立大足区司法局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领导小组。
组 长:杨 卫(局长)
副组长:彭 科(副局长)
李尚升(副局长)
周志荣(副局长)
黎 彬(政治处主任、党委委员)
成员:郑 瑜(办公室主任)
郭 娅(法宣科科长)
付廷学(法律援助科科长)
杨正章(人民调解科科长)
唐川云(律师公证管理科科长)
三、具体内容
1.按照《关于2017年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的通知》工作要求和安排,拟定专项法治宣传工作计划,指导全区尤其是镇街、乡村开展法治宣传工作。以“法律八进”活动为载体,开展“三月法治宣传月”“12.4国家宪法日”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,深入学习宣传宪法、刑法修正案、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,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。
2.开展“法律进乡村”、“法律进院坝”、“法律进学校”法治讲座等活动,利用广播村村通、镇政府便民电子显示屏等,营造学法守法良好氛围,增强农民的法治意识。
3.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农村的积极作用,利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,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,引导农民群众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纠纷,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。
4.充分发挥镇街、村(社区)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,强化“四个在前”工作模式,即“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,排查工作走在预防前,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,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”,努力化解矛盾纠纷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5.积极组织好、整合好、利用好全区律师、公证、司法鉴定及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四支法律服务队伍,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、公益性法律事务的参与、重大个案的参与,广泛开展法治宣传,为我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、可靠的法律服务。
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印发
来源:招商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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